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刑事执行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促进财产刑执行工作规范、有效进行,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近日,蓬溪县人民检察院与蓬溪县人民法院共同会签了《财产刑执行检察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财产刑执行”指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刑事裁判确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活动。《办法》界定了财产刑执行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明确“财产刑执行检察”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办法》规定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保障机制,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信息技术保障机制。检察机关与法院数据共享,便于更快的发现问题,确保财产刑执行强而有力的进行。建立财产刑执行信息定期研判联合会议制度,听取各个单位在财产刑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信息互通,现场协调处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了监督手段,增强了监督刚性,有力促进了财产刑执行检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