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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政法部调研组调研船山区公益宽宥制度实施情况
时间:2021-05-22 11:20:49  来源:

  5月20日至21日,中央党校政法部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教授张立伟带领调研组就船山区公益宽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鸿全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船山区人民检察院、船山区民政局、中央商务区志愿者服务站、船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犀牛社区、北河街社区、桂花镇三圣村等地,对公益宽宥制度程序流程、公益宽宥成效点“村根”文化建设和“青耕”论坛企业点展开走访调研,详细了解特殊志愿者登记、报到、公益项目运营情况以及评议过程。调研中,调研组一行还与志愿者们进行了座谈交流。

  据悉,公益宽宥制度是船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一项全新制度,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背景下,结合办案实际,探索出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方式,是刑事法律、刑事政策、刑罚传统、核心价值观四个方面相结合的产物。公益宽宥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中,对于可能作出不起诉等从宽处理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公益服务考察,根据考察表现、结果,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一步从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社会效果等方面形成综合判断,进一步作出是否从宽、是否不起诉的办法。公益宽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处理轻微刑事案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消除侵害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促使侵害者更好地悔过和回归社会,积极获取社会宽宥和谅解,将法益侵害者转换为公益志愿者。自该项制度实施以来,船山区检察院已登记公益宽宥制度案例达65件67人。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公益宽宥制度的概念、设立初衷、目的意义、过程做法、案例成果、计划方向的情况汇报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船山区检察院协同发展顾问何显兵,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法院、遂宁市司法局、船山区委宣传部、船山区依法治区办、船山区检察院、船山区法院、船山区司法局、船山区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调研组关心的公益宽宥制度的合法性问题,同级政法机关以及上级机关对该项制度的具体看法,公益宽宥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的难点以及公益宽宥制度今后的延伸方向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张立伟表示,中央党校政法部最近这几年教学乃至课题研究的一个重点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这个过程中,一直在思考怎么样更好地以现实的案例、鲜活的法律实践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船山区的公益宽宥制度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的一个鲜活案例。

  徐鸿全表示,下一步,船山区将进一步修正公益宽宥制度,在数据和理论论证的基础上扩大制度的适用范围,延伸适用广度,拓宽公益项目,让适用人有更多机会回归社会。同时,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对适用人员在从事公益活动过程中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跟踪监督,同时联合人大、政协及其他相关部门力量,将该制度落到实处,真真正正促进社会和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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