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射洪市公检法关于危险驾驶案件机动车认定标准联席会。会议由副检察长蔡健主持。
会上,射洪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冯明明介绍了高检院调研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对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机动车的认定和未按机动车上牌照、无驾驶证驾驶上述车辆的情节认定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并最终达成共识。本次会议议定事项将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此次联席会达成了一致意见,明确了全市驾驶电动车涉嫌危险驾驶案件的认定及移送标准,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上路行驶,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对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倡导全民遵守交通规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