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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社矫对象解除矫正宣告监督
时间:2021-06-16 17:07:26  来源:

  为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促进司法机关发挥社区矫正的管理、教育和改造作用,使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2021年6月15日,蓬溪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到蓬溪县司法局文井司法所参与了对辖区内一名社区矫正届满的未成年人解除矫正宣告。这是2021年各项涉及未成年人的检察职能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以来,蓬溪检察院首次对解除社区矫正宣告活动开展现场检察监督。

  在解矫宣告开始前,检察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了该名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并查看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还与该名未成年人进行了交流,了解其近期生活和工作情况。解矫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矫正对象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社区矫正期限届满,正式解除对该名未成年社矫对象的社区矫正。随后,列席检察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对解除矫正的未成年人给与了成长寄语,对其今后的工作生活提出希望和要求,鼓励该未成年不断丰富、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学法守法,规划好自己的人生,积极寻找工作,自食其力,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次活动中,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解矫宣告全过程进行了检察监督,督促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水平,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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