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十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邀请值班律师、交警二大队办案人员参加。
检察机关认为,被不起诉人梁某、吕某等十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均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十人不起诉公开宣告。
公开宣告会上,检察官宣读了十起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分别听取了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的意见,并围绕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当场予以集中训诫,十名被不起诉人均认罪、悔罪,并表示今后要知法守法,提高法治意识,提升鉴别能力,多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
通过此次集中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王必廉 记者王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