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蓬溪县人民检察院与蓬溪县司法局会签《关于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的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化解规范监管与发展需要的矛盾,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力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局。
《办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明确了适用本办法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条件,简化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流程以及跨区县活动的审批流程。
双方认为,检察机关与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应当加强联系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助配合机制;不定期走进企业,了解其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继续探索既依法放开,合理拓宽外出审批渠道,又严防造成“失之以宽”,导致脱管失控的情况。
该《办法》的会签,既是为民营企业解忧,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管理的有益探索,使刑事执行检察更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