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12月28日,蓬溪县人民检察院、蓬溪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蓬溪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挂牌成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志强,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柏岭,蓬溪县公安局政委何鑫出席了挂牌仪式,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干警代表参加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旨在加强公检两部门执法监督的衔接,实现监督同向化、系统化,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陈柏岭表示,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探索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协作的具体措施,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督制约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发挥有效作用。

何鑫表示,蓬溪县公安民警将加强内外监督衔接,大力提升业务能力,依法履行侦查职能,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唐志强强调,公检两家要进一步树牢共建共享和双赢多赢理念,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为契机,切实推动好各项工作开展,从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协作机制、明确工作纪律三个方面发力,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具体包括: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检警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