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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对蓬溪县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
时间:2022-01-13 17:31:04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果,提升监督质效。2022年1月12日,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帆、副主任刘红英等一行7人在蓬溪县院副检察长张红英、县看守所所长谢林的陪同下对蓬溪县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

  市院本次检查主要采取查阅有关资料,在监控室查看监控设备,查看检察日志、谈心谈话记录,实地查看会见室,调阅看守所值班记录、巡视记录等资料,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对是否存在混关混押、违规使用戒具、在押人员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监管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所管理是否符合疫情期间相关规定等进行详细的检查。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不足,杨帆就监管场所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彻底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疫情期间,必须按照疫情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要确保安全稳定。抓好“保安全、护稳定”的工作,看守所要落实关键岗位履职措施,严守监管安全底线,春节临近,要组织有检察院协助和监督的节前安全大检查,做好紧急预案,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驻所检察室要认真履职,规范资料管理,加快硬件设备升级改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相互监督和支持,打造双赢、共赢的工作局面,共同维护好监管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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