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生命灯。近日,蓬溪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318国道某路口交通信号灯未正常运行,该路段系蓬溪县对外交通要道,人来人往,车流量巨大,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

为尽快消除隐患,蓬溪县检察院决定采用诉前磋商方式督促职能部门蓬溪县公安局快速解决问题。磋商会上,办案检察官结合现场调查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说明,指出该路段一年前就曾出现过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必须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蓬溪县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存在的问题认可,表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并针对全县交通信号灯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安全。随后,蓬溪县公安局积极履行职责,交通信号灯于当日恢复正常运行。

人民安全就是天大的事。该案系蓬溪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遂宁首例采用诉前磋商机制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从发现隐患到完成整改只用了1天时间。通过诉前磋商,不仅使安全隐患得到迅速治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得到有力维护,而且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就公益保护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真正做到了“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