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展修复性生态公益诉讼,加强河流自然渔业资源保护,实现渔业环境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4月20日上午,嘉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在世阳镇曲水河流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修复性鱼苗投放活动,现场投放鱼苗18912余尾,价值2800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此次投放活动的开展,源于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022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因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查获。经核实,韩某某非法捕捞的白鲢、鲤鱼、草鱼等常见野生鱼类净重约16公斤,价值为472元。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介入该案,对嫌疑人释法说理,让其明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违法性、自然渔业资源保护的必要性、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和生态修复的及时性。

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质及法律后果,愿意主动购买鱼苗投放到曲水河流域,恢复被自己损害的渔资源生态环境。嫌疑人在投放现场表示,以后一定积极现身说法,警示其他村民遵纪守法,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此次投放活动,属于保全性公益诉讼与修复性公益诉讼相结合,对于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有重要作用。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积极能动履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守护好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秦占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