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川渝两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专项监督活动。

射洪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前往重庆市江津区,实地了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的企业经营情况。走访过程中,检察干警以查看企业厂房、与该公司工作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该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通过查看陈某某的工作痕迹、业务开展情况,了解其工作成效,以及是否遵守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规定。
本次专项活动中,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共查阅全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档案10余份,实地走访3次,全面了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活动情况,进一步增强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责任的责任心。
下一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