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三个规定”相关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虹主持,副科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中层及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唐杰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个规定”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建立防止内部、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紧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出台了一系列实施办法、意见等,对从严从实执行好“三个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司法公正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体干警要持续加强“三个规定”学习教育,充分理解“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要内涵,反复研读,铭记于心,确保“三个规定”入脑入心;要深刻认识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公正的重大意义,院班子成员和各部分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带头如实填报,强化责任传导,抓好贯彻落实;要提高干警思想认识,打消顾虑,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填报方式明确,心中有数,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一事一报、随时填报、如实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