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4日晚,直属一大队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连续查处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时30分,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川BZV811小轿车时,发现驾驶员吴明春(身份证号:5109021967100893XX,准驾车型:C1)有酒气,随即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时38分,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川JBC197小轿车时,发现驾驶员唐坤付(身份证号:5109021976030634XX,准驾车型:C1)有酒气,随即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5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直属一大队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吴明春和唐坤付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