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文杰 申巧容)在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中,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加大酒驾查处力度,一日查处三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据介绍,2016年5月17日20时35分许,违法行为人朱某(男,39岁,邻水县八耳镇人)饮酒后(酒精含量为39mg/100ml)驾驶川X1338学教练车,行驶至两河高速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日22时20分许,违法行为人周某(男,29岁,重庆长寿区人)饮酒后(酒精含量为65mg/100ml)驾驶渝B21V65号小型机动车,行驶至变黎路600米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同日23时15分许,违法行为人杜某(男,44岁,九龙镇卫星村人)饮酒后(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驾驶川XV51B7号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袁九路18KM+500M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周某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杜某因涉嫌危险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