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苟丽 记者 冯涛)事情经过:2016年08月05日凌晨01时24分,我大队接匿名电话18723****35报警称:“在代市镇路政检查站,一辆号牌为川XZ17*8的小型红色越野车开到公路右侧水沟中了,驾驶员被困车内”。
交警三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快速出警,赶赴事故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只看见一辆烧成框架的车子,消防官兵已将车子大火扑灭,120已将受伤驾驶员转移,派出所在现场维护交通秩序,还有一辆出租车及驾驶员留在事故现场。
经初查:出租车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XBB3*6的出租车,载乘李某、王某、蒋某从广安出发经S304省道(邻遂路)往前锋方向行驶,途径代市六桥治超点,发现一辆小型越野车侧翻在公里右侧水沟中,车子正在冒烟,李某发现这一情况后,紧急停车,协同乘客李某、王某、蒋某迅速将被困驾驶员救出车外。几分钟后,车子发生自燃。
经民警事故现场初步勘查:2016年08月05日,当事人曾某驾驶川XZ17*8号小型轿车从广安市城区出发沿省道304线向代市场镇方向行驶,01时20分许,由于某种原因(事故原因不详)该车行驶至省道304线(邻遂路)代市路政检查站对面时,其车驶出公路右侧水沟后,与水沟内的水泥桥板相撞,致该车受损,导致驾驶员曾某受伤,相撞后川XZ17*8号车发生自燃,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无第一时间见证人,驾驶人曾某目前尚不能开口说话,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医生建议不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询问,目前,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夜间行车切勿酒后驾车、切勿超速行驶、切勿疲劳驾驶!最后,感谢出租车驾驶员李某见义勇为的行为,在此,谨代表交警三大队感谢那些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帮助别人的人,感谢你们对前锋道路交通安全做出的贡献,愿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