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进行 邓平 杨林)近日,武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一起报警称:“在武胜县万善镇至农林乡老公路入口路段处,有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发生单车事故有人伤……”
警情就是命令。三中队民警在接到报警后随即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勘察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受了较重的擦伤,其头部、面部、腿部都有明显的创口。并且民警在询问驾驶员过程中还闻到了其身上有浓烈的酒气,于是便责令该驾驶员出示驾驶相关证件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谁知这一检查问题就出来了。
据介绍,此单车事故中摩托车46岁的驾驶员蓬溪县群利镇人杨某,无机动车驾驶证件,并且经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瞬间懵了,这是闹的哪种哦!酒后驾驶机动车出了交通事故,居然还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事故发生后,杨某对自己酒后无证驾车酿成的交通事故懊悔不已,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买的,虽然他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将花去自己大量医药费,但他还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