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汶胶 杨磊)9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雎县一幼儿校车与一辆轻型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2名幼儿死亡、11人受伤。目前,经事故初步鉴定,车辆双方均涉嫌存在违法行为。为认真汲取这一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把校车驾驶人资格准入关,规范全县校车及驾驶人管理,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出行安全,
据介绍,该大队车管所在接到机动车驾驶人关于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及时审查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大队车管所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资格条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把好校车驾驶人的准入关。
随后,副大队长符勇军对其进行了面对面教育,通报了河南“9.22”事故情况,就交通事故的成因、安全驾驶技术和校车管理规定进行了讲解,他要求:一是驾驶员脑中要有一种安全行车的信念,只有拥有信念并长存心头,安全行车才能得到保证。二是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要有一种关乎家庭、关乎社会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兑现校车安全驾驶承诺,要牢记承诺内容并积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