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文泓)10月8日,仪陇县“9.30”交通肇事逃逸人任某某在民警的敦促下投案自首。至此,这起发生于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品江山小区路段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圆满侦结。
9月30日18时40分许,任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由宏德大道向滨江大道行驶,行至一品江山小区外路段时,与川R76E90二轮摩托车发生擦挂,致二轮摩托车倒地,该摩托车乘车人董某某右侧肋骨骨折。事故发生后,任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根据受害人的陈述,事故处理民警汪江判断肇事人可能沿滨江大道向二桥方向逃逸,但经调取二桥的视频资料并未发现线索,汪江遂采取倒查的方式,从宏德大道沿线的视频探头查起,终于在宏德大道万德小区十字路口的视频中发现线索,并循踪发现该肇事嫌疑人曾进入临宏德大道的某快递公司领取快递。
在快递公司的配合下,汪江调取了该名嫌疑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然后,汪江又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查明,该嫌疑人姓名任某某,曾用名任某,住仪陇县新政镇三清村。快递单上记录的姓名为其曾用名。随后,汪江打电话通知任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刚开始通电话时,任某某拒不承认交通肇事,并声称自己现在成都某地包工。
接下来几天,一有空闲,汪江便打电话敦促任某某投案自首。直到10月7日,国庆长假最后一天,任某某在汪江的数次敦促下终于承认其交通肇事的事实,并承诺第二天便从成都返回仪陇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任某某正在积极履行支付受害人医药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