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海荣)4月6日,南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了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工作会,副大队长赵仁才及各中队(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教导员龚林主持了会议,大队长范瑞卿对开展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教导员龚林宣读了市公安交警支队关于转发省厅交管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大队《开展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南公交〔2017〕27号)文件;副大队长赵仁才就自己的分管工作讲了安排意见。
范瑞卿大队长指出,春季是城乡居民出行、旅游踏青的旺季,也是机动车流动的高峰时期,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成了绝大多数群众代步的交通工具,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面包车的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开展摩托车及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也是一项利民、惠民、爱民的民心工程。他要求:一是大队办公室和事故中队要及时收集整理去年以来涉及摩托车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例,制作成展板,由各中队进行巡回展出,达到警示作用;二是各勤务中队结合当前交管工作,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心工作,坚持每天调整交通勤务方式,在城郊结合部、乡场镇及重点路段采取定点守护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检查摩及电动自行车涉及的无牌无证上路、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8类严重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从严处罚,绝不手软;三是各勤务中队要按照大队方案中目标考核的要求,将专项工作整治任务细化到执勤组及执勤人员,做到每天上班前有任务、下班后有结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