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苟熙海 记者罗孝伟)6月20日,遂宁市公安局谢德生率遂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登奎亲自上路“执法”,在市区主要整治路段和宣传教育点和一线民警一同对市城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电动三(四)轮车主进行劝导、提醒。
“我们经商户往来仓库店铺货物需要用到三轮车,我们能否持营业执照和车辆相关证明办理特许通行?”,劝导现场,在德胜路经营冷饮批发的徐老板向谢德生副局长咨询道。谢德生副局长告诉徐老板合法合规的三轮车根据规定仍需在限行之外区域和时间段行驶,经商商户可以购置城市货运车辆进行货物转运,但也得符合相关法规交规。
谢德生副局长还对电三(四)轮车主提出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并就整治的目的和方式与现场群众和车主进行交流,得到群众理解支持拥护。
据了解,该市是自6月10日起,全面开展对市城区电动三(四)轮车违反限制通行行为的集中整治。按照本次大整治的节点到本月25日为宣传劝导阶段。目前对市城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电动三(四)轮车还只是标注提醒,6月26日起将按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扣留车辆。
整治至今,遂宁市交警支队在市城区共劝导货运电三轮、电四轮驾驶员3025名。通过十天的集中劝导整治,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接警量大幅减少,交警前期“柔性执法”成效初显。
谢德生指出,前期“柔性执法”,成效明显。下一步更要坚定信心,全体民警在执法中要方法得当,在整治中务必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做到“该纠正就纠正”、“该处罚就处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支持和配合,共创遂宁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