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南交宣 文/图)2017年12月5日,南充市南部交警大队机动中队连续查获3起货车加装货箱高栏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对驾驶人孙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为511304198803****15,家住南充市嘉陵区西兴镇上小方沟村)、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为512921197309****31,家住南充市嘉陵区桃园乡三元村)、贾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为512921196604****71,家住南充市嘉陵区龙蟠镇正蟠街)拟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将超载的沙石卸到卸货场。
1、12月5日15时5分,孙某某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川R5***0号重型自卸货车,由南部县老鸦镇经国道212线向县城方向行驶,行至国道212线984公里300米路段时,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12月5日15时8分,张某某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川R5***8号重型自卸货车,由南部县老鸦镇经国道212线向县城方向行驶,行至国道212线984公里300米路段时,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3、12月5日15时10分,贾某某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川R5***8号重型自卸货车,由南部县老鸦镇经国道212线向县城方向行驶,行至国道212线984公里300米路段时,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