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两会”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射洪公安交警大队结合“春雷行动”、“百日平安会战”等专项行动,于3月2日、3月3日连续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确保射洪县道路交通环境持续稳定。行动中,共出动警力20余人次,出动警车8辆(含警摩),查处饮酒驾驶饮酒驾驶3起,醉酒驾驶2起。
3月2日13时13分,该大队民警在射洪县城区虹桥路对一辆号牌为川JB***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某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0.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2日13时07分,该大队民警在射洪县城区虹桥路对一辆号牌为川J9***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任某某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5.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2日14时24分,该大队民警在G247对一辆号牌为川JF***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宋某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6.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2日15时01分,该大队民警在G247对一辆号牌为川J2***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向某某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1.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2日15时44分,该大队民警在G247对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冯某某无证驾驶且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7.8mg/100ml,系无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交通违法驾驶员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