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蔡述娟)张晓亮,男,34岁,中共党员,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先后在机关从事交通秩序管理工作5年、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3年。2018年2月,任直属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春运”期间,他迅速进入角色,身先士卒投入工作,辖区未发生大规模交通拥堵和死亡交通事故,为群众欢度春节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模范引领,做交警中队的带头人。
一中队辖区处于市区老城区核心区,道路条件差、交通流量大、交通方式混杂,党委、政府“四大班子”、市人民医院位于其中,百货商场等经营性场所、体育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多,客货运企业9家,学校3家,日常交通保障工作繁重,交通安全监管难度大。
人们常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担任中队长一职以后,他深知肩负责任重大,面对复杂的辖区,他立即走访摸排,做到重点单位、堵点乱点心中有数,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春运”期间,他严于律己,积极表率,未休息1天,在母亲、岳母身体状况差,妻子怀有6个月身孕的情况下,他想方设法做好家庭与工作的协调,争取亲人支持,全身心投入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始终如一。他对同事说:“春节前后交通流量大、隐患多,易发交通事故,一定要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我刚来,情况不熟悉,必须通过坚守一线执勤执法,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弥补自己基层工作经验的不足”。在他的感染下,许多同事主动放弃正常换休,投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辖区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明显提高,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理性执法,做交通管理的放心人。
从警以来,他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相结合执法理念,他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最重要的是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处理交通违法的时候,他常用暖心的问候和耐心的解释,拉近与被处罚者的距离,化解抵触情绪,得到驾驶员的理解和尊重。
“春运”期间,每天坚持上路执勤执法,坚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顶格处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警告教育”工作方式,亲自组织带队开展“酒驾”、“非法营运”等专项整治行动17次,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21起、非法营运交通违法行为3起,四类重点车辆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2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0余起。对查获的1起客车超员、3起疲劳驾驶及1起货车超载30%以上违法行为,逐一约谈相关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对辖区客货运企业起到了有效地震慑作用。
三、换位思考,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到一线工作后,他始终把“人民警察为人民”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身体力行将“执法为民、服务人民”落到实处。
腊月二十九,中队查获1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廖某已60多岁,文化程度低,又有轻度残疾,靠长期在市区周边打零工为生。取证等程序结束后,已是晚上11时许。其驾驶的摩托车因未购买“交强险”被扣留,家住旌阳区德新镇,距离城区20多公里,已无公共交通方式可供其回家。针对上述情况,他联系出租车,拿出100元车费送廖某回家,让廖某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及时回家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
正月初二,在“春雷一号”专项行动中,发生1起严重阻碍执法案件,违法行为人代某拒不配合执法,语言和动作威胁执法人员,为避免在现场激化矛盾,他口头传唤当事人回中队接受调查,途中,代某扬言找人围攻交警中队。了解到代某从小父母离异,曾两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存在严重的仇视警察、仇视社会心理,他一方面积极向大队汇报,提前协调辖区派出所,做好应急准备;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透其行为和后果的严重性,最终攻破当事人心理防线,使其认识到错误,主动接受处罚并向执法人员道歉。针对代某再次回归社会、通过送外卖谋生实际,中队及时协调,提请帮代某取回其摩托车,使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
诸如此类的事件还有许多,中队其他同志都看在眼里,在他的带领下,中队广泛弘扬“正能量”,在日工作中,全力为交通参与者提供服务和帮助,“春运”期间,接受并为17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帮助。
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交通工具走入千家万户,安全出行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正是张晓亮同志这样一批基层交通警察辛勤付出,“奉献小家、幸福大家”,为大家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