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许尔斌)2018年3月28日,南充市蓬安交警大队在县城建设路路段开展交通整治时,被一名男子阻碍执法,并损坏公物。目前该男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当日下午14时55分许,大队城区中队正在建设路开展“大清扫、大整治、大规范”集中整治,一辆摩托车缓缓驶来,执勤人员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摩托车驾驶人停车后拒绝出示证件接受检查,且态度恶劣、不听从交警正常执法并辱骂执勤人员,语言较为激烈,为了路上行人安全和交通顺畅,执勤人员将驾驶人控制,并将其带回大队调查处理。被带回大队后,该名驾驶人依然拒不配合,而且继续辱骂交警并脚踹留置室铁门,造成门体损坏。鉴于该案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大队将该名驾驶人移交给北城派出所。
目前,违法嫌疑人唐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同时因损毁公私财物处以行政拘留7日,合并执行15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