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蔡述娟)4月5日下午,一辆小型轿车在行驶至东桥时,车身突然冒烟瞬即起火,发生自燃。德阳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反应迅速,在副大队长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最终与消防员协力扑灭火势。
14时10分左右,大队民警正在东街巡逻,接到122警情通知后,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带队赶往自燃现场,一大队副大队长也亲临现场进行指挥疏导工作,民警们迅速对现场进行布控,在现场来车方向迅速摆放锥形桶、安全警示标志,封闭东桥桥面,并加强安全提示,疏散围观群众,劝导围观群众离开现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在交警与消防的协力救援下,自燃的小车的火情很快被彻底扑灭,但小车已被烧得面目全非,15点50分左右,现场处理完毕,道路恢复正常通行。由于处置得力,此次事故为造成人员伤亡和二次事故。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在此,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驾车上路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如果行车途中车辆发生自燃,应及时熄火,寻找起火点并使用灭火器将其扑灭,若火势蔓延,车上人员必须及时撤离现场,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