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吕莎)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民(辅)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生意外,5月28日,遂宁射洪公安交警大队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培训活动,大队领导、中层干部、部分民警、辅警组长参加了培训活动。
活动中,该大队副大队长范勇组织学习了《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定》等内容,并就路面执勤民(辅)警如何正确使用单警装备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指导,对不同道路类型和不同气候条件下交通事故现场警戒区设置和现场勘查、撤离时的安全防护及民(辅)警间协调配合警戒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
射洪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维军提出要求;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会后要将会议精神层层传达到每一位民(辅)警,并在各自中队开展安全防护培训工作,要切实加强民(辅)警安全防护培训,强化民(辅)警的勤务实战训练,有效防止民(辅)警意外发生;各中队要对各自安全防护装备进行清理检查,特别是反光背心、反光锥形桶、警示棒、约束带等相关防护装备的清理,对安全防护装备不齐全的要及时上报大队配齐,并做好车辆安全性能的保养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执勤执法工作中各类安全防护装备的正常使用;大队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民(辅)警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防护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