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甜)近日,遂宁市大英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接到警情后,事故民警杨坤带领一中队民警赵力锋、辅警丁双平等人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机动车驾驶人李某兵(男,身份证号510921197309107***,准驾车型:C1)于15时10许驾驶一辆车牌为川JGX0**小型汽车在大英县江南路西转盘红绿灯口处等红绿灯时,与一辆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口角,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闻到驾驶人李洪兵身上有酒味,遂向交警队报案。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55.7/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违法行为人李某兵送往医院进行血检抽样检测。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