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田琳)为全面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仪陇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采取四条措施,深入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队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走进学校、企业、社区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热潮。一是进企业,强化源头管理。大队组织民警深入我队辖区客运企业,逐车、逐人审核违法记录、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等信息,并健全工作台帐。同时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场站建立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强化行业自律,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学校,架起安全桥梁。大队组织民(协)警深入辖区学校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努力增强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三是进社区,告别交通陋习。大队组织民(协)警集中走访辖区各社区,利用居民集中、受众广泛的特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事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等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社区群众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依托窗口单位建立宣传阵地。大队充分依托三级执勤点及车管所、违处办、事故中队等窗口单位建立宣传阵地。一是要求执勤民警将文明交通行为贯穿于整个执勤执法活动中,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违法驾驶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在窗口单位采取定点宣传教育,张贴文明交通宣传挂图、标语,循环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和驾驶人宣传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三、加强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宣传。一是积极与片区执法中队、乡镇交管办联系,深入辖区企业、社区、农村、集市,广泛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通过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以“流动车管所”下乡为平台,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通报近年来我县及周边县发生的摩托车、农用车重大交通事故案例,使广大农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自身防范意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保障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平安畅通。
四、协调主流媒体做好宣传引导。一是充分发挥仪陇电视台、仪陇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及时报道我队开展“夏安”系列行动的意义、目的、举措及工作成效,并将查获的酒驾、超速、疲劳驾驶、货车超载、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布,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率,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二是加强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建设,利用互联网搭建宣传平台,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