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谢 甜)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8月1日,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新闻通气会。
会议指出,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遂宁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对“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进行综合整治。市交警支队成立整治“群众不满意10件事”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信息收集上报。并将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动员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总结巩固阶段。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停车规划不到位、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乱象问题的依法治理,确保市城区各类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
会议强调,整治期间,上下各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做到人员到位、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依法、廉洁执法;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重点督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管理措施是否得力、管理成效是否显著,不断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推进2018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