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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交警大队“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取得实效
时间:2018-08-31 09:40:53  来源:

 

本网讯(孙红梅)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的方案》要求。七月以来,射洪交警大队针对“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中群众反映的交通管理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县城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 周密安排部署
为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射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文传国任组长,射洪交警大队、特警大队、太和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以“压缩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促进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以“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租车上下客随意停靠,影响交通安全”为整治重点,以射洪交警大队为主要执法力量,特警大队、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太和派出所各司其职、联勤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路面管控 狠抓秩序整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首违必罚”、“五个一律”(对应当给予罚款的,一律顶格处罚;对应当给予吊销执照的,一律吊销执照;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一律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一律进行抄送)工作制度,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行驶、超员、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驶入禁区等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随意停车上下客、违法掉头、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联勤联动,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城管执法局、特警大队等部门,严厉整治交通乱点。期间,共查出摩托车无证驾驶130起、未年检53起、未投保251起、未戴安全头盔221起,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载人15起,违规载货10起,扣留电动三、四轮车116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950起、未上户1458起、闯红灯60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71起;出租车随意上下客10起;查处饮酒驾驶63起、醉酒驾驶3起;机动车乱停乱放2706起,查处占道经营17起。
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浓厚氛围
射洪交警大队充分利用射洪县电视、电台、微博、微信、 QQ、LED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整治的时间、措施、重点整治违法行为和重点整治的路段,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利用报刊、宣传传单,对商贩、行人及交通参与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群众和社会面了解、知晓并支持整治工作;利用电视台“交警视线”栏目,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制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专题节目,曝光典型案列,正面宣传整治成果;以“教育、引导,理解、支持”主旨,深入辖区洪达出租公司,传达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关于加强出租车整治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对出租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广大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还组织学生自愿者、驾校学员走上街道,在人、车流量较大的汇星百货和新阳街等交叉路口,开展文明交通义务劝导活动;同时,联合射洪县检察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拟不起诉驾驶人开展交通协勤体验教育活动,警示惩戒交通违法犯罪,倡导全民遵纪守法,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份,发送手机宣传短信20000余条,发布官方微博、微信58条,电视台随警报道7次,电台广播宣传28次,主流网络媒体宣传报道38次,参与交通协勤体验教育活动75人。
整治战果显著 群众满意提升
据了解,行动至今,射洪县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共查处城区交通违法行为13240起,行政拘留11人,查处阻碍执法1起,城区交通乱象得到明显改善;城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分别-16.7%、-50%、-12.1%和-9.1%。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不文明交通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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