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陶昱宇)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30余辆次,检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涉校车辆”)40余辆次,查获交通违法行为15起,检查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成立了由李洪宇大队长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所、室负责人为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长为成员的涉校车辆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全体民、辅警要高度重视,将涉校车辆检查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涉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各中队、所、室辖区为单位,会同农村交通联合执法中队对涉校车辆进行了专项清理,对临界年检、临界保险和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进行见面谈话,要求立即完善相关手续,要手续未完善前严禁参与接送学生。
各路勤中队会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对全县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重点针对农村地区的县、乡道和山区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涉校车辆行驶路线开展了清理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书面报告辖区政府迅速进行了整治。
该大队从9月1日起全面启动校园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安排,在县城各中小学路段、境内国道212线沿线和五个一类乡镇学校较多的路段设立执勤点,实行定人、定责、定任务,采取错时上路、弹性上岗、机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查控,严格查处涉校车辆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和“火三轮”、“电三轮”等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避让校车的相关规定,营造了涉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