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吕莎)9月29日,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向社会通报了《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便民服务站管理规定(试行)》(简称《规定》),记者从会议获悉,遂宁今后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及邮政、保险、金融等社会机构都可以向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或各交警大队申请设立车管便民服务站。
《规定》要求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市城区车管便民服务站建设的规划、初步审核、指导和管理等工作;各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本行政辖区内便民服务站建设的规划、初步审核、指导和管理等工作。车管便民服务站的外观标识、内部管理、岗位设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等,应当严格执行车辆管理所正规划建设的相关规定、规范,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统一样式和标准。《规定》对车管便民服务站的建设标准、申请流程、监督管理都有详细的要求。企业申请设立车管便民服务站需要的资料有:书面申请;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4S店、汽车销售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还应出具品牌销售协议书或机动车交易市场资质许可文件;计划筹建的服务站选址、相关场地设计规划及效果图;办理抵押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支队车管所核准的可以办理抵押业务的金融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对车管便民服务站的违规处理中,根据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分为警告并责令整改;暂停业务授权3个月并责令整改;直接永久撤销车管便民服务站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