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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时间:2018-10-18 23:31:55  来源:

 

本网讯(苟熙海)遂宁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经过前期的宣传动员,10月16日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盗当天,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了通过天眼系统,拍摄的个别市民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对电动三(四)轮车在市城区禁止通行区域通行、非法载客,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和张贴车身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据统计,10月16日当天,全市共查扣电动三轮20辆,电四轮11辆,人力客三轮车2台,处罚违章停车400余台。
据悉,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遂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工作方案要求》,遂宁市公安交警支队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至2019年1月10日,抽派200名优势警力, 持续开展“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
对大型建筑、住宅区等场所已建成的停车场(点)改变使用性质的,开展专项清理,恢复停车功能;大力查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医院、学校、市场、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人力客运三轮车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电动三(四)轮车、人力客运三轮车行为;依法查处电动三(四)轮车在市城区禁止通行区域通行、非法载客的营运行为;依法查处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和使用动力装置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车辆外观标识,严禁违规张贴车身广告。
开展城市交通乱象综合整治
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越线停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装载规定、违法变更车道、横穿机动车道、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为;依法查处运输建筑砂石(渣土)、液体等散装物体车辆超载、沿途抛洒滴漏行为。
此次集中整治将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市城区重要路口路段电子警察违法停车抓拍点位的建设工作,提升市城区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和震慑力,有效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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