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苟熙海)10月12日23时许,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交警中队接110指令:遂安快速通道高速桥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发生燃烧,情况紧急。物流港交警中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
在调查事故原因的同时,交警协同119消防部门将火势控制,但在事故现场未发现燃烧车辆的驾驶员,经过物流港交警中队在船山交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连夜侦查,走访事发地周边群众及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录像,最终确定了事故车辆驾驶员,并于10月21日上午9时许,在物流港华翔城将驾驶员魏某某挡获。
据魏某某称,当晚在外吃完饭后,便驾车回家,驾车途中因车速太快,直接撞向了高速桥桥墩花台处,车辆瞬间发生自燃,大火冲天,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遂离开了现场。当日物流港交警中队对魏某某作出了一次性扣12分、暂扣其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