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对遂宁辖区内重点驾驶人进行集中清理曝光。支队车管所将统计表分发至各区县车管所并要求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告知。安居车管所对已接收的358名重点驾驶人逐一进行电话联系,其中联系成功的有113人,联系未果的剩余245人(联系未果的原因有:电话号码错误、无人接听、无法接通、自动挂断、停机、关机、空号等等情况)。因此安居车管所对这245名持B1、B2、B1B2、B2D、B2E型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进行公示告知。
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
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对记满12分仍驾车的,罚款20-200元,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 。
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将被降级。如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还将被停止使用!
请下列245名驾驶人尽快到
遂宁市辖区内就近的车辆管理所
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
(如已办理可忽略不计)
温馨提示:本人携带驾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咨询电话:0825--866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