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交警
 
安居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三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时间:2018-12-25 15:56:03  来源: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谐、畅通。12月至今,安居交警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了百日安全行动。期间,安居交警大队共查获三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12月6日17时许,安居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保石镇石湾村5社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人逃离现场。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证据,后通过各种侦查措施锁定肇事嫌疑人文某全(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09021952****4875,户籍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某镇);安居交警大队并在安居区保石镇二黄沟村将其挡获,经当事人文某全一番陈述后,对其驾驶无号牌微型轿车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大队民警已对违法行为人文某全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2月13日20时左右,接群众报警称,安居区白马镇公路街大佛洞酒楼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已肇事逃逸,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一方面安排警力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一方面通过调取监控、走访周围群众等方式收集证据,最终掌握了电动车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叶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在白马镇公路街大佛洞酒楼外路边撞伤行人后逃离现场,12月14日9时许叶某知道自己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属违法行为,就自行来白马派出所自首,叶某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表示自愿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并表示积极对伤者进行治疗和赔偿,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叶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大队民警已对叶某作出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
12月17日早上07时38分许,接群众唐某成报警称,横山镇石场岔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询问、收集证据,于当日08时许,锁定了肇事装载机为罗某波驾驶,并在石场附近某工地抓获嫌疑人,在大量证据面前当事人罗某波承认了自己驾驶装载机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经当事人罗某波陈述,当时正驾驶装载机从横山镇大堰村石场准备往横山场镇方向行驶,行驶至石场外岔路口时,因雾天看不清周围情况,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唐克成、乘坐人受伤摩托车受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大队民警已对违法行为人罗某波作罚款1050元,扣13分的处罚。(安居交警宣)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