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杜绝“酒驾、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效预防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射洪公安交警大队重拳出击,狠抓治理,全面开展毒驾治理工作。
强化路面查处。大队要求全体执勤人员在路面执勤执法和处理事故时,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路面查缉、“酒毒同检”。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依托南泉寺收费站、滴水岩执勤点,科学安排勤务,突出整治重点,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毒驾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设置临时卡点,严查客运车辆、校车、小型轿车、农村面包车、普通摩托车毒驾、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毒驾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并移交禁毒大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全力做好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集中整治工作。行动开始以来,大队共查处2起毒驾。
深化源头管理。一是车管所进一步严格驾驶证申领核查程序,全面强化源头管理,对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耐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解除的,不予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审验和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业务时,发现属于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耐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解除的,告知驾驶人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二是协调禁毒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立即收回,从源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科技应用。大队将掌握的吸毒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和车辆信息全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逢车必检、逢疑必查,最大限度降低“毒驾”的社会危害性,运用公安集成指挥平台,采取提前缉查布控、固定检查、流动巡查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查处密度、准度和效率,发挥集成指挥平台作用,通过网上比对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定期开展轨迹分析,确保重点嫌疑车辆,对涉毒车辆进行布控拦截,排除“毒驾”嫌疑或现场进行处罚。
加强安全防护。大队要求全体执勤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好调查取证和自我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要求,配备齐全安全防护装备,提高查缉行为的安全性和成功率,在对违法嫌疑行为检查时,要注意观察车辆行驶状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时刻注意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