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吕莎)1月14日晚,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联合交运部门对运输砂石、散装建筑垃圾等货运车辆未密闭、沿途抛洒滴漏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等进行查处。
当晚23时30分许,一辆车牌为渝B9***0的重型货车沿渠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被交警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拦截检查,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货物运输单据时,该驾驶员谎称未带证件,引起民警怀疑,遂将车辆带至“城北治超点”进行称重,结果为超载30%以下。在民警准备对渝B9***0重型货车驾驶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银灰色小型轿车驶至执勤民警面前,驾驶人肖某讲到:“货车是我的,我朋友也是你们交警队的,就不要处罚了嘛”。在驾驶人肖某与执勤民警对话过程中,民警发现肖某浑身酒气,且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执勤民警随即将肖某控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93mg/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遂将醉酒嫌疑驾驶人移交到特勤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目前,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渝B9***0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肖某进行了血样采集检验,并扣留了其驾驶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小型轿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