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大英县组织召开了规范机动车销售工作会。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分管领导及全县电动车经销商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遂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例。并向全县电动车经销商发放了“严禁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车辆告知书”。与会单位就规范电动车销售、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电动车经销商不得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车型,不得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对于违规销售非法该拼装、未经许可机动车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处;交警部门要加大对电三轮、电四轮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电动三、四轮车,要追根溯源,查明销售出口,联合有关部门一起依法打击。(大英交警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