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孙红梅)为切实做好护校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严防“涉学”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15日,射洪交警大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1起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许,南泉寺执勤点的缉查布控卡口预警,一辆车牌为川J2***5的校车逾期未年检,车已驶向万林乡方向。民警立刻赶往,在万林乡万象农庄处将该车挡获。经查,该车是射洪县万林乡某幼儿园的校车,民警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8条第6项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刘某某作出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同时,民警还与该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报了此次查处的校车违法,要求负责人要加强校车管理,提升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做好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严防“带病车”上路,切实维护幼儿学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