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掌握辖区电动车销售情况,为协同共治电动车管理提供参考。3月28日,大英交警大队政治教导员胡杰带队联合县市局监管局深入辖区对电动车销售商家逐一开展走访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认真调查核实了电动车商户的销售资质,并对所出售的电动车质量、标牌、标志、标识、合格证及电动车销售台账进行仔细查看。同时,面对面向销售商户宣传《遂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并告知:严禁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辆;电动自行车一定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大队将对辖区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进行严格规范,一经发现违规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追根溯源,查明销售出口,依法予以打击;要严格遵守《遂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并及时告知购买群众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持相关资料到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取得登记和行驶证明方可上路行驶。(大英交警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