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孙红梅)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4月22日,射洪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射洪县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逐一核实了电动自行车商家的销售资质,并对所出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标牌、标志、标识、合格证及电动车的结构和主要技术参数等进行详细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不在国家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范围之内的电动车摩托车品牌、型号进行统计,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27份。
在检查过程中,射洪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钧要求,各经销商要结合电动自行车目标的实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工作,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特别是怎样区分国标电动车,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在经营过程中,对国家政策和标准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随时向大队车管部门咨询,车管所也将结合“放管服”改革为合法经营的经销商提供更多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