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孙红梅)为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法治资源优势,增强贫困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和质量。4月23日,射洪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云涛深入青岗镇幸福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会。
会上,李云涛通报了近年来射洪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列举了几起农村地区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农村道路车辆技术状况参差不齐、各类交通违法突出、交通参与者素质普遍较低等实际,重点讲解了酒后驾驶,面包车超员,超速行驶,农业车、三轮车、电动车、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带病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强调了安全行车、文明乘车的重要意义。
李云涛呼吁农村群众,要争做交通安全宣传者。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向身边的人亲戚朋友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争做交通安全的实践者。自觉摒弃无证、酒驾、超员、超载、人货混装等交通陋习,劝导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监督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文明交通的使者,严禁占用道路打场晒粮,堆放杂物等;争做交通安全的推动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车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贫困户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大家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为预防事故、平安出行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