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交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和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车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4月26日上午,安居交警大队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召开了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工作会议。
会上,安居交警车管所所长卢宴兵对上级文件内容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着重强调了以下几方面:一是19年4月15日以后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将对辖区内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二是通知4月15日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还未上户的群众必须在今年10月15日以前办理注册登记;三是告知销售商如何直接判断车辆是够符合新国标,并在百度搜索下载GB17761-2018进行自我学习;四是引导并鼓励购买电动自行车的群众骑车佩戴头盔、自愿购买保险,降低出行安全风险。
会后,卢宴兵现场接收销售商的提问和咨询,及时帮助大家答疑解惑,并组织建立了安居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微信工作群,方便今后随时发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方面的政策内容。参会销售商也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传工作。(安居交警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