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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提升社会综合评价工作
时间:2019-09-25 14:57:06  来源:

  为了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切实推动社会综合评价工作提档升位,蓬溪大队积极探索,细化措施,努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和能力。

  建章立制 制定社会综合评价问责办法 蓬溪大队认真收集近年来社会综合评价工作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意见,梳理大队在社会综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过大队支委会讨论,9月10日以蓬公交〔2019〕43号文件印发《综合评价工作问责办法》,明确综合评价工作问责方式、问责范围和问责程序。

   规范服务 积极落实放管服措施  为了提升服务意识,大队积极落实各项放管服措施。车驾管业务办理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积极开展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等举措,拓展为民服务的空间和时间;专门设立免费“导办咨询台”,每日安排值日民警在导办台,主动向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疑难问题答疑;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弱、孕、军人等人员优先办理、优先服务、急事急办;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工作全力推进警保联动,推行12123线上办理,为广大交通参与人节约时间,为社会综合评价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教育培训 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大队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组织民警、辅警认真学习《综合评价问责办法》和大队《工作管理手册》,进一步明确各自服务群众的职能职责和服务意识;积极组织民警、辅警按照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民警、辅警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制度约束 强化奖惩制度落地生效 大队将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每月大队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动态测评“不满意”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对省厅抽查评价结果为“不满意”的进行调查,查证办件民警、辅警确实存在过错的,予以计分、并扣减津补贴,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民警调离工作岗位,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辅警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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