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遏制因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引发交通事故,大英大队仔细研判,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助推“百日整治”行动。
主动联系 推行联动监管 针对一些生产商、经销商为迎合消费者心理,生产、销售经过擅自更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擅自撤除限速器的电动三(四)轮车,其车速超过30公里/小时,有的可达60公里/小时。大队联合工商、质监、运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对电动三(四)轮车的组装、销售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对组装、销售不符合安全规定电动三(四)轮车的单位责令整改,凡没有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主动出击 加强执法管控 大队改变重机动车管理轻非机动车管理的倾向,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采取强化日常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联合综合执法局、社区、特警等部门在城区郪江中路(大英中学外)、蓬莱路(商业街口)、环城路(县医院外)、卓筒大道(梨园桥)设置综合执法卡点对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进行严管、严查、严纠,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营造严格、有序、规范的管理氛围,优化辖区行车环境。9月暂扣电动三轮车2台。
主动引导 加强安全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流动性强、覆盖面广、宣传内容灵活多样的特点,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制作一些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案例宣传展板、光碟,向群众展示、播放,让广大群众对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有直观的认识,深入各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等,大力开展以电动三(四)轮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反面教材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广大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从中吸取教训,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