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曾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大英大队车管所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实施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公安年审)、综合性能检车(运管年检)和排放检验(环保尾气)“三检合一”有关工作。
加强规范办理 车管所严格规范办理车辆登记,坚决杜绝尾气检验不合格车辆、黄标车办理转移登记和变更性质,并引导其办理报废手续。停止黄标车省内异地检验和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工作,同时对黄标车一律不得办理异地委托检验业务,杜绝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通过检验。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坚决不予通过检验审核,从源头上强化车辆排气污染物检验治理工作。
加强严格监督 对辖区机动车检测中心的管理体系严格监督,要求其定期分析各岗位职责、各类程序文件要完善、操作规范要细化、检验检测工作规范制度要完整、检验检测标准要现行有效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将货车年检和年审依法合并的工作要求,车管所要求检测站通过对检测程序进行全面升级,实现从机动车的唯一性检查、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部件检查以及车速、制动、灯光等项目到双怠速法、工况法等检测全过程数据共享,有效对接综检、安检与环检。通过“三检合一”的实施,不仅实现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统一的检验检测周期,具体以车辆按键时间为准。经营者根据有关周期调整办法,采取延期签注或者提前检测等方式,做到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不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在工作中一旦发现检测中心存在不规范操作或异常业务,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机动车检测中心必须精准的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总检审核一定要严格把关。一旦在工作中出现业务难题,须及时与车管所联系、沟通,争取业务问题不滞留、不延后。对车辆检测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检验培训,要求不利用检验数据和结果牟取不当利益,不违规收费或在检验中徇私舞弊,不得伪造检验数据。对机动车检测中心加强监管力度,对其检测操作的流程给予指导和监督,对检测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进一步提高我县尾气路检能力。第三季度,车管所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共检验车辆3588辆,其中大车183辆、小车2463辆、摩托车942 辆。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手机短信、交警微博和微信以及业务大厅、公路沿线LED显示屏等向驾驶人、企业和广大群众开展宣传“三检合一”的改革对社会和个人的重大意义及实施各项措施,提高群众自我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