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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交警大队开展“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行动
时间:2019-10-23 17:18:27  来源:

  为有效净化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19]12号)要求,大英大队坚持民意导向,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常态化、严要求、高标准整治县城区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红绿灯设置不合理,行道树、广告牌遮挡交通标识等问题,着力实现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强化动员部署,着力推进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华声任组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文旅产业园、县经开区、县城东社区、县城西社区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整治工作。 专题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专题研究“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改工作会,列问题清单、析不满意原因、定销账时间表、听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闭环推进。 严格落实责任。县公安局拟定《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工作方案》,并与县直属相关部门会签联合发文,将此项工作作为2019年“重点工程”“一把手工程”,由公安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揽总,交警大队牵头具体负责,确保整治工作能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化协作配合,全面排查整改。 加强部门协作。组织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召开3次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工作协调会,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能职责。 全面摸排登记。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区街道、干道进行全面摸排,同时按路线编号逐路逐段进行登记、建立档案,部门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后续工作。 狠抓整改完善。按照交通标志、红绿灯等设置规范要求,结合“12345”投诉案件进行汇总研判,对排查出的48处标志标牌被遮挡、红绿灯设置不合理,2处广告牌遮挡交通标识,发函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逐一进行清理整改。同时在城区太吉桥、梨马大桥、客馆街与江南中路排路口、郪江中路与采合大道路口新增设4处红绿灯,在采合大道与蓬莱路口、蓬莱路(旷逸酒店外)增设2台移动红绿灯,增设各类标志标牌7块。今年,群众投诉同比减少85%,群众满意率大幅上升。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坚持全媒体融合推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两微”等新媒体优势,开设专题栏目,传播整治成效。 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充分利用文明劝导员,在政府广场、永逸广场、商业街口、梨园桥等大型综合广场、主要交通干道发放“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宣传单,提高群众认知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网络舆情监督。在整治过程中及时发布正面舆情信息,强化负面舆情引导,结合整治工作统筹跟进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氛围,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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