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遂宁市射洪公安交警大队获悉,2月27日和29日,射洪交警在对普通两轮摩托车依例进行检查中,查处了4起无证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2月27日11时26分,执勤民警在虹桥路对车牌川J4E**3普通两轮摩托车依例进行检查,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通过查询,驾驶员李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查询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品牌与号牌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2月29日11时59分,执勤民警在国道247线南泉寺收费站对车牌川B2**6普通两轮摩托车依例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辆驾驶员刘某友驾驶摩托车所挂号牌无区域号,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询问,该车的号牌是在一家二手摩托车店提供的,该车一直没有注册登记,也没有够买保险。驾驶员刘某友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2月29日9时许,执勤民警在虹桥路对车牌川J2C**8普通两轮摩托车依例进行检查,驾驶员张某金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经查询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品牌与号牌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2月29日10时许,执勤民警在虹桥路对川J4A**3普通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经查询得知,驾驶员杨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查询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品牌与号牌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射洪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刘某友、张某金、杨某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