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6日,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网友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举报视频。通过视频得知违法车辆号牌分别为川J77**0、川Jk7**7、川F60**6,民警分别联系三台车辆驾驶员前往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2020年03月03日,车辆川J77**0、川Jk7**7两位驾驶员到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受了调查处理。经检查,这两台辆车涉及多处违法改装,车辆前杠下方前唇、汽车底盘结构、车身贴膜(超过车身面积30%),排气尾管都进行了改装,还加装了车辆尾翼。民警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处罚和警示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遂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驾驶员潘某、罗某非法改装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潘某和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尽快撤出非法改装,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车辆川F60**6驾驶员已返回德阳市,遂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责令其前往德阳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接收了处罚和教育,现车辆非法改装已撤出,车辆整改完毕。
交警提示:改装车上路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涉及电路改变,容易引发车辆自燃;改变汽车底盘结构,会影响到车辆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改装倾斜式轮毂,转弯容易翻车;夜晚开启氙气灯,刺眼的强光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易引发事故;普通车辆如果加装了氮气加速,由于车身结构并没有得到强化,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解体的可能。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非法改装。